如果你是大学生,请一定耐心看完并且传播给身边的同学,如果你是学生家长,请一定耐心看完并且传播给自己孩子。
近年来,从警方办案情况来看,涉及两卡犯罪的人员在校大学生占据了多数。手机卡,银行卡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用于实施诈骗和转移赃款的重要工具,从而犯罪分子想尽一切办法去收集。
如果有人告诉你,出租、出借或出售闲置银行卡能坐收盈利,甚至日结XXX元,帮助转账就能轻松“赚”钱,你是否会心动呢?正因抵不住诱惑,许多在校大学生贪图金钱利益,缺少防范心理,最终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帮信罪”,即指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收购、出售、出租“两卡”的行为是目前司法实践中“帮信罪”适用最多的一种类型。就是指买卖和租赁银行卡、手机卡的行为。“两卡”是指:手机卡,包括通信运营商、虚拟运营商的各类手机卡及物联网卡;银行卡,包括各商业银行的个人银行卡、单位银行账户及结算卡,以及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支付账户,如微信支付和支付宝等。遇到收购两卡人员请及时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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