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医患纠纷的不断增多,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事件呈明显上升的态势。区公安分局提前预警、采取多项措施严厉打击医闹事件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维护了正常的医疗秩序。
完善预防管控机制 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目前,区公安分局在辖区医院内都建立了警务室,并依托医院警务室加强对医患矛盾纠纷的排查梳理,对苗头性医患矛盾纠纷,及时通报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防止矛盾激化引发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同时,积极配合医院做好患者及家属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患者及家属通过合法渠道解决医患纠纷。
完善多警联动机制 提高现场处置能力
一旦发生医闹事件,区公安分局将立即启动《重大医患纠纷事件处置工作预案》,实行派出所、治安、巡警、交警多警联动,按照职责分工第一时间控制现场,避免发生严重群体性事件。
在医院现场,社区民警及时进行现场询问调查,做好当事人的沟通劝离工作,同时,做好现场法律宣传和秩序维护工作,及时隔离围观群众和无关人员,全程做好视频证据固定,对于经过劝阻仍然拒不离开现场严重影响到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的,果断采取强制带离,并依法对带头闹事人员进行依法处理,绝不姑息。同时,主动加强对舆论的关注和引导,组织民警深入闹事群体、围观群众,及时掌握新的舆论动向、苗头,有的放矢地开展引导和纠正工作。同时,宣传、情报、网警等部门积极关注社会动向,跟踪网络、媒体等信息发布平台,及时消除负面影响。
健全安全防范制度 开展医圈法律宣传活动
区公安分局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协助医院加强对保卫人员的培训,指导医院保卫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加大医院内部巡查防范力度,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提高医院自防能力。
结合济南市局开展的“三区三圈”活动,针对医院医闹事件,区公安局专门开展相关的法律宣传。设立法制宣传点,通过悬挂横幅、贴宣传挂图、分发维权手册、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为往来的患者、家属及群众揭露医闹对医生、病人及整个社会稳定的危害,并积极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知识,通过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让老百姓了解医闹的危害,积极倡导患者及家属要对医疗中发生的纠纷理性对待,依法维权。
有关医闹相关知识:
什么是医闹?
医闹是指受雇于医疗纠纷的患者方,与患者家属一起,采取各种途径以严重妨碍医疗秩序、扩大事态、给医院造成负面影响的形式给医院施加压力从中牟利的行为。医闹采取在医院设灵堂、打砸财物、设置障碍阻挡患者就医,或者殴打医务人员、跟随医务人员,或者在诊室、医师办公室、领导办公室内滞留等等。医闹是一个特殊的人群,他们每天穿梭于各大医院之间努力寻找“商机”,采取伙同患者家属扰乱医院就诊次序的方式,向医院索取高额赔偿,这就是新出现的职业“医闹一族”。
2006年7月10日,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就“医闹”行为发表评论说,“医闹”是一种违法行为。2012年4月30日,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出《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明确警方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医闹等予以处罚,乃至追究刑责。
在此警方提醒:
医疗纠纷要通过正常途径维权“医闹”行为已入刑
刑法修正案(九),将“聚众扰乱公共、交通秩序罪”,变更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情节认定包括“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意味着“医闹”入刑。不仅如此,医闹处罚提高为“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第三款中,该条还规定,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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