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了解到,针对近期济南市房地产市场出现的部分商品房采取“毛坯变装修”变相涨价销售等问题,7月9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规范带装修商品房预售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 △网站截图 带装修销售的商品房应明示装修价格
带装修销售的商品房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时,预售方案中需包括带装修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及装修标准的价格构成,商品房毛坯价格应与装修价格分离。装修价格应依据商品房装修配置标准、材料选型、品牌档次、施工品质等条件合理定价。 装修价格构成(含装修主要材料、设备清单及品牌)需在销售现场公示,同时需按要求提供装修样板房,样板房装修标准应与现场公示内容及交房标准一致。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明确毛坯单价及装修单价,不得违背购房人意愿,通过提高装修价格,变相抬高房价。 严禁擅自毛坯改精装违者暂停销售 按毛坯房设计的商品房,取得预售许可后,开发企业不得擅自改为带装修商品房对外销售。擅自将毛坯房改为带装修商品房销售的,应暂停销售行为,待完善施工图设计变更审查后,方可继续销售。对借“毛坯变装修”变相涨价、未办理施工图设计变更审查的项目,一经发现,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停止商品房销售,不良行为记入企业诚信档案;拒不整改的,移交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毛坯改精装需补齐手续再销售 据了解,不少开发商已经接到《通知》。“我们已经接到了通知,现在部分此前已取得预售许可毛坯房改为带装修销售的楼盘,需要补办有关手续,并且经相关质检部门许可才能继续销售。”东部某楼盘负责人坦言,在《通知》下发前,确有改毛坯房为精装房的变相提价情况,但接到《通知》后,将对目前不规范行为进行规范整改。还有部分在售楼盘称暂时未接到相关《通知》,但表示接到《通知》后,若有不符合通知规定的地方,将进行相应调整。 来源:济南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