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具体内容如下: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根据疫情发展态势,为进一步织牢织密学校疫情防护网,切实保障全省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加强今冬明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1.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增加,防控难度加大。春节将至,,疫情防控极端重要、极度紧迫。
2.要将当前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层层传达到每所学校、每名师生员工。 3.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筑牢“人物同防、监测预警、重点管控、应急处置、健康宣教”五道防线,确保学校疫情防控安全。
4.要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规定,强化师生员工新“四类人群”摸排监测,切实做到“应报尽报”“应检尽检”。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一律进行核酸检测:
①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 ②本人或家庭成员为密切接触者的; ③14天内本人或家庭成员有疫情重点地区(含境外)旅居史、与疫情重点地区(含境外)来人有接触史的; ④21天内所居住社区(村居)发生疫情的。 凡是在校期间出现体温异常的师生员工(高于 37.3°C),要全部通过“绿色通道”转诊到定点医院,进行核酸检测。
5.要落实学校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医院(医务室)、体育馆等重点场所通风和消毒等措施。做好食堂环境监测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直接接触冷冻冷藏肉类、水产品及包装物的学校食堂工作人员确保每14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6.要根据疫情形势和教育教学进度,优化调整放假时间,分批有序、错时错峰组织离校。鼓励学校适当提前放假。放假前要报备放假安排和假期防疫方案,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报隶属的教育行政部门,高校(含高职院校)报属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省教育厅。
7.要做好师生留校安排,本专科生、无重要科研任务的研究生不留校,留学生和外籍教师不离校,特殊情况需履行报批手续;学校所在地或学生生源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为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的学生,可暂时留校。
8.要准确了解、统筹协调学校所在地疫情防控和学生生源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分类妥善做好疫情防控政策对接。
9.放假前要集中开展一次宣传教育活动,减少跨区域和长距离返乡可能带来的暴露风险。
10.要加强师生员工思想教育,特别要加强对毕业生、贫困家庭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特殊教育学生、留学生等群体的关心关爱,协助解决实际困难。
11.要压实学校的主体责任,有效做好寒假期间校园疫情防控。开放重点教学活动场所,满足学生住宿、就餐、洗浴、运动、热水供应、快递收发等生活需求。
12.要督促返乡师生员工遵守居住地疫情防控要求,非必要不出行、不出境、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鼓励高校学生参加本地社区村居志愿服务。鼓励中小学生班主任开展线上家访。
13.要加强假期值班值守,每天安排1名党政负责同志带班带岗、疫情防控人员执勤值班,按时通过“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平台”上报信息。实行校园相对封闭管理,师生员工入校一律检测体温+健康绿码,外来人员入校必须预约+查验身份、实名登记、检测体温+健康绿码,校外无关人员、体温超过 37.3°C 或健康黄码红码人员一律不准入校。
14.要密切关注疫情形势,科学制定开学返校方案。
15.要加强重要场所自动测温设备配置,确保应急物资储备。
16.考前对所有考点逐一开展督查,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符合规定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态筛查,对异常情况逐一核实。考试中对有发热症状考生等特殊群体按规定进行检测和处置,确保各项考试平稳顺利。
17.各学校要对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全面自查,各地要联合当地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辖区内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拉网式专项督导检查。
18.省教育厅将联合有关部门,以“四不两直”方式组织对各地各校开展突击检查、异地抽查等。对排查不彻底、履行防控职责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山东省教育厅新冠肺炎疫情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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